武汉地铁
2012年,《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作为全国较早、湖北省首部轨道交通行业地方性法规,条例为加快武汉建设世界级地铁城市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伴随着武汉轨道交通的快速发展,施行7年后,条例迎来了首次修改。
修法是“必选项”
在条例的引领下,武汉市轨道交通自2012年底以来进入高速发展期,并在2017年底首次实现了“一年开通三条线”,线网运营规模及在建规模均位居全国前列。
“以前,每逢出差赶飞机,只能选择坐机场大巴或者打的,价格贵不说,还得起早出门,生怕路上堵车。如今,坐2号线只需8块钱,保证准点直达航站楼,再也不用担心误了航班。”家住武昌的陈先生是地铁的忠实支持者。
这份满意的背后,是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变化和武汉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延伸、建设进程的加快、运营线路的增加。
2018年,武汉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在提交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中,首次将安全管理、运营维护、资金保障列为武汉轨道交通快速发展新形势下面临的三大挑战。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武汉轨道交通线网从“一根独苗”发展到世界前列,很多问题已经逐步显现。随着线网规划下一步向“1+8城市圈”拓展,武汉轨道交通规划里程将会达到2000多公里。在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世界级地铁城市发展战略,实现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必须坚持以良法促善治,用制度保障轨道交通事业发展。因此,在条例施行6年之后,修法成为“必选项”。
安全是“核心项”
2018年初,一则“女子为等老公阻挡高铁关门”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尽管该女子最终因其不理智的行为受到了相应的处罚,但由这一事件所引发的思考,却作为一道考题留给了人们。
2019年9月17日,《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交武汉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修订草案第五十四条针对阻拦关车门等行为专门作了回应,明确规定:禁止拦截列车、阻断运输、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等危害轨道交通安全的行为,草案还明确,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方面,阻挡车门或者站台门关闭等行为时有发生,但原条例中并未明确处理措施,这给实际运营管理带来了一些不便。”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跃庆在作条例修订草案说明时表示,修订条例,正是加强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管理、提升运营服务质量的迫切需要。只有不断优化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环境,才能进一步提高市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事实上,修订草案中涉及安全的多项条款设计,都印证了安全管理是此次修订中的“核心项”之一。
修订草案规定:轨道交通站点的公共区域及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当与公安机关有关系统连接,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90日;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标准配置站点警务室;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提升网络安全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修订草案第五十五条专门规定了运营单位应当设置安检设施,并对乘客及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拒绝检查的,不得进站;强行进站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此,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赵俊新认为,这项修改源自技术手段的进步,也体现了人大在立法上的与时俱进。
民生是“加分项”
随着武汉市轨道交通线网的快速发展,地铁的影响正越来越多地浸入到市民生活中,与之休戚相关。不仅日常出行要搭乘地铁,就连买房都要把是否靠近地铁站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在常委会组成人员们看来,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能否通过立法进一步强化地铁的便民利民属性,也是此次修法的一个重要“加分项”。
“现在地铁站内部的无障碍标识很明显,但在站外出入口却很难发现。”受残疾人群体委托,专门带来意见建议的王芳委员指出,地铁站一般都有多个出入口,但并非所有出入口都设置了无障碍设施,这对于一些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来说,选错了出入口会很麻烦,因此有必要规定地铁站无论内外都必须明显设置无障碍标识。
“在修订草案中增加关于医疗救助设施方面的规定非常有必要。”王萍委员认为,对于在地铁这种公共场所突发疾病的病人,能否进行现场急救非常关键,修订草案应当对此有所体现。同时,要在应急管理一章中加入现场心肺复苏等应急培训的要求,提高运营单位的健康素养,形成完整的应急救助体系。
结合即将到来的国庆节,魏怡平和郭刚艳委员都认为,地铁的行车时间应该根据客流量变化和列车运行状况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规定可以在条例修订时明确。
“要按照都市公交建设的要求,适度规划建设交通综合体,将各类公共交通纳入其中。”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立勇指出,交通规划编制应该是有原则的,无论是轨道交通,还是公交、出租车,都属于公共交通,属于社会公用事业,立法应该作出明确规定,避免各自为政情况发生,真正让市民出行做到无缝换乘,让百姓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