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精神,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经甘肃省政府批准,甘肃省财税部门日前联合发文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减征50%的优惠政策。
减税降费是今年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主要内容之一。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授权省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甘肃省财税部门在认真测算分析的基础上,报经甘肃省政府批准,于1月29日联合下发《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对甘肃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最大幅度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按规定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减征50%的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同时,《通知》还要求甘肃省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落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做到贯彻政策不含糊、减免税收不迟缓、落实政策不折扣,确保广大小微企业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
甘肃省出台的减征“六税两费”政策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受益面广。全省97.1%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优惠政策。二是力度大。在国家授权的减税幅度内,按50%的最高限确定了减税幅度,最大限度降低小微企业实际税负,释放了最大的政策红利。三是易操作。对6项地方税种和2项附加直接给予50%的减免幅度,标准清晰,简明易行,操作性强,容易理解,增强了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确定性和便捷度。四是实施早。1月29日甘肃省财政厅和甘肃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六税两费”减征政策,在西部省份中属于较早的省份之一。
下一步,国家还将出台增值税实质性减税和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这些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后,减税降费力度会更大,效果会更明显。甘肃财税部门将密切关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国家改革红利有效释放,为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经济发展减负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