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一所高校的大一新生小杨在“梦想分期”借贷公司借款4000元后,被该公司以各种理由收取手续费、逾期费,甚至被介绍到其他公司“转贷”。短短两个月,小杨的债务就变成了5万元。
为逼迫小杨还钱,这些借贷公司动用各种“软暴力”,甚至还跑到小杨老家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采取泼油漆等方式讨债。和小杨经历类似的受害者还有十余名。
武汉警方接到举报调查发现,“梦想分期”等公司打着校园贷的幌子,实际干着敲诈勒索的勾当。在掌握充足证据后,武汉警方出动将这伙不法分子一网打尽。
11月12日,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对龚某、何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5人分别被判处11个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4000元债务变5万元
龚某与何某相识于2015年,两人都曾在借贷公司工作过,并经常有业务往来。
2017年7月,龚、何二人在未取得任何放贷资质的情况下,合伙租下武汉市广埠屯一座写字楼的一间办公室,以“梦想分期”为公司名开展校园贷款业务。
两人商定由龚某负责放款、收款,何某负责在校园内贴广告和催收,贷款对象大都为大学一二年级非武汉本市户籍的统招类学生。
贷款学生找到“梦想分期”后,龚某、何某先是让学生签订“梦想分期”贷款合同。学生贷款到手后,他们再以各种理由肆意认定学生逾期、违约,并让“马仔”余某、赵某到寝室找到学生并将他们带回公司。
龚某、何某则通过哄骗、恐吓的方式让学生立即归还本金和高额利息,并强行收取“催收费”“中介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否则不让学生离开公司。
办案民警介绍,当学生表示无力还款的时候,龚某就会叫来另一家校园贷公司的负责人汪某,迫使学生向他借款,用以偿还自己的债务,这在他们的行当里叫“洗单子”。
汪某放贷时也会收取高额的手续费。2017年9月10日,被害人小杨通过校园内张贴的“梦想分期”小广告联系上了何某,并签订了借贷合同。经过手续费、服务费等盘剥后,小杨实际到手4000元,却被要求分12期偿还9500元。
两个多月后的一天,因小杨当期还款到账时间超过了约定的中午12点,龚某、何某单方面认定小杨逾期违约,让他立即归还剩余本息7900元,并另付2000元的逾期费。小杨没钱还,他们就强迫他“洗单子”还债,该欠款经过转贷后,最终变成了5万多元。
小杨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在校园中引起强烈反响。各方呼吁,要对这伙危害校园治安的不法之徒尽快绳之以法。
恶势力团伙被一锅端
接到小杨的举报后,武汉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李义龙专门组织研究案情,并成立以经侦支队牵头的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查。
2017年12月20日,专案组民警赶到“梦想分期”校园贷的办公地点,将主要嫌疑人龚某控制。
得知龚某被抓后,何某等其他嫌疑人闻风而逃。专案组牢牢盯住团伙成员的动向,先后奔赴荆门、浙江杭州、上海开展抓捕工作,截至今年8月2日,此案主要嫌疑人全部被追抓到案。
民警在侦查中发现,龚某、何某等嫌疑人作案时手段隐蔽。他们与被害人都签有正式合同,但当中有诸多陷阱,巧立各种收费名目,且合同一式一份,签完后就被公司收回存放。
“如果有受害学生报警,他们就拿出合同坚称这是普通债务纠纷。也有的学生被催收欠债时反而产生自己违反合同的错觉,不敢报警。”办案民警透露,这个作案团伙催收债务时,不使用捆绑、殴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方式,而是通过言语威胁、聚众造势等软暴力,对借款人形成心理压迫与恫吓。
由于大学生涉世未深,龚某、何某二人屡屡得手,“马仔”赵某、余某也愈发嚣张,有时跑到学生家里催收,甚至与学生家长起冲突。在要不到钱的时候,他们还会用红油漆在学生家门口写字,让他们“欠债还钱”。受害学生和家长对于龚某、何某等人的行为深恶痛绝。
为了不让嫌疑人逃脱法律的制裁,专案组下足了功夫。案件在侦查之初以非法经营立案,但随着侦查的深入,龚某、何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的特征越来越明显。
在武汉市公安局法制部门指导下,专案组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最终使此案成为武汉市首例以敲诈勒索罪追究法律责任的校园贷案件。
11月12日,此案在洪山区法院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何某、余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要挟手段,多次勒索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属共同犯罪。本案中,龚某、何某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应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龚某、何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赵某、余某和汪某被判处11个月到两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了解,此案是武汉市判决的首起涉恶校园贷案件。(记者 刘志月 通讯员 杨槐柳 黄赤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