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
早早地等候在了灞桥收费站,
他们在等待着什么呢?
没错,他们等的
就是这辆奥!迪!车!
莲湖区人民法院法官:“把你车上的东西一收拾,法院把这个车就扣押了。”
看到这么大的阵势,
奥迪车一车的人可是有点懵。
驾驶这辆西安牌照奥迪车的是河南籍男子马某某,车上也都是他的家人。据了解,他们本来打算来西安自驾游,可没想到刚下高速,他们乘坐的车却被法院扣押了。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组法官 刘新浩:“对于法院扣押这辆车,驾驶人也感到很意外,驾驶人是七月份在河南某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了这辆涉案车辆。”
原来
这辆奥迪Q7车竟然是一辆涉案车辆,
那么这辆车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事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组法官 刘新浩:“(原车主)李某于2017年3月份以抵押贷款的形式向秦农银行贷款四十六万九千元,用于购买奥迪Q7越野轿车,还款的期数总共是三十六期,借款期限自2017年3月3日起至2020年3月2日止,每期还款金额为一万三千多元。”
奥迪车被作李某的贷款抵押物,
可当李某将四十多万的贷款还了七期后,
他和妻子就失联了。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组法官 刘新浩:“借款人至今已逾期未按时归还贷款利息35万余元。银行也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和担保人,被执行人一直没有向银行履行自己的义务, 银行于2018年5月份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于同年七月份向我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后,
莲湖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也多次联系李某,
并调查了他名下的资产。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组法官 刘新浩:“(对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传票,但被执行人依然没有到庭,我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仅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这辆抵押车辆。”
在多方联系不到李某和他妻子的情况下,法官们通过西安交警对这辆车的档案进行了查封。就在昨天,法官们接到了这辆车的线索:被执行人的这辆涉案车辆正从外地向西安这边开来。
到线索的法官们立即出动,
紧接着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购买这辆奥迪车的河南男子
得知这是一辆涉案车后,
也表示配合法院工作。
而这辆涉案车是怎样流入二手车市场的,
法官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在这里,
莲湖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也想给李某提个醒: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组法官 刘新浩:“如果你不来法院履行你的义务,我院将对涉案车辆进行评估拍卖,以实现银行的债权,同时也告诫被执行人,如果你不来法院履行义务,我院将对你限制高消费,把你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你征信进行惩罚。”
小编了解了一下,抵押车是不能过户的,因为购买时已经把“登记证书”抵押给银行或某金融机构了,状态显示“已抵押”。车主然后又把车辆质押典当行,当车主没钱偿还时选择跑路,这样就产生了债务纠纷、动产物权、所有权和质权,然后抵押“等级证书”的那家公司就向法院起诉查封这辆车,状态显示“已查封”,新交通法里查封车的意义就是禁止该车辆交易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