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海花”在知乎网上分享了自己这次维权经历后,还晒出了一系列照片,迎来数千网友为他的较真手动点赞。
在7月2日工作日,周强因为很忙,没有时间吃午饭,直到下午2点。他去天一附近工作,在一家面馆点了一碗16元的面条。“咬了一两口之后,他发现一条头发比面条还长。”周强立刻叫来了服务员。
但谁知服务员的态度真的不讨人喜欢,“她说一根头发是正常的,我就给你一碗?!”否则,你还想要什么?”
服务员说了这句话,却让周强真的起来了,他叫服务员把老板或经理叫过来。但谁知道服务员说老板不在,经理要到晚上8点才回来。你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
就这样,周强被挂在店里,没有人回答。周强说:“她道了歉,又给我做了一碗面条,就这样完了。”为了上气不接下气,他立即拨打了12315和12331,并用手机查看了食品安全规定。
后来,12315介入调解,原本想着退一赔三就算了,结果他们只同意退一赔一,就更加愤怒了。四天后,7月6日,周强和面馆经理还没谈电话沟通的事,对方还留下一句话:你去法院审理啊!
“这个经理可能认为我会咽下一口气,但我不会。”挂断电话40分钟后,周强来到餐厅对面的海曙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面馆按照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
在海曙法院立案后,法院调解中心就再一次对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最终没有调解成功。法庭定于8月15日早上9点对此案进行开庭。
8月15日早上8点50分左右,庭审法官再一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办案法官水法官在调解时向面馆声明,周强的要求是符合按照《食安法》第148条规定的,如果调解不成由法庭宣判的话,法庭还是会将做出公正判决,万一败诉,对于面馆来说,也不是好事。
在经过20分钟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面馆最终接受退一赔千,共赔偿周强1016元,周强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