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婚姻法颁布以来,许多以前不为人知的婚姻财产有了明确的划分。同时,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走出了自己的家乡。在大城市工作和上学。这两件事的发生导致了很多变化,包括离婚率的上升。此外,人们越来越关心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但今天介绍的五种财产,在一般司法实践中,属于人。
农村宅基地
农村村民依法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这个“户”一般以户主分来,只登记户主姓名,而农村户主一般是男性。因此,如果离婚,无论宅基地多么宝贵,女人也难以分享。
男方父母婚前购买的房产
这其实是老生常谈的一点,婚前,男方的家庭要为他全额买房,并以男方的名义登记,如果婚后没有“添名”,那么在离婚时与女方是没有关系的。但也有例外,如果是贷款买房,女方参与还款,那么离婚,还是按照还款金额得到赔偿。
男人婚前买的房子和车
原因和上面一样。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它属于两个人,那么离婚时女方很难分开它。支付给那个人的工伤补偿金等,现在很多年轻人出去工作,都会选择去工地,但很多时候,不幸发生在这里。男人因工伤领取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即个人财产。因为这是男人的工伤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赔偿,不能等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正常收入,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的私人物品
甲乙双方的个人生活用品或首饰归对方所有。此外,双方名下的部分财产归对方所有。如婚后丈夫购买的衣服、眼镜、鞋子等生活用品,归对方所有。此外,妇女的一些金银首饰也按常识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得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