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30日电 28日,广西百色市实验小学三年级一名家长在个人微博上发帖,反映其孩子班主任存在歧视、体罚学生行为,引发社会关注。29日,百色市右江区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初步调查,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目前,右江区教育局已责成暂停该教师的班主任职务,由该班副班主任代理班主任工作。
后来,教育部又下发新时代教师规范的《教师“十项准则”和“十不准” 》,对教师职业行为做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其中有一条“不准”为“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因此,作为教师,要时刻提醒自己,严于律己,注意约束自己的行为,尤其是面对学生,要真正做到师德为先,为人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