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社厅:2018年清欠农民工工资2.9亿元

来源:人民网 编辑:朱景波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2-03

人民网西宁2月1日电(张晨)本网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8年,全省人社系统全力以赴稳就业、惠民生、促增收、保稳定,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多项指标继续保持在西部和全国的前列,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提升。

就业创业情况

新增和转移就业情况较好。2018年,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2万人,完成年度任务6万人的103.3%;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113万人次,完成年度任务105万人次的107.6%。

失业率保持在低位。青海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0%以内,比年度目标任务低0.5个百分点,较全国水平低1个百分点。

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日臻完善。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进一步解决了就业政策不系统、碎片化的问题。

为企业减负担增活力。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全省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3.18亿元。严格落实降低企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每年为企业减负8000万元。同时,大力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补贴资金9908万元,惠及1082户企业、23.69万职工,完成了248人的去产能职工分流安置任务,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底线。

职业技能培训有声有色。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2018年,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9.46万人次,完成年度任务8.8万人次的107.5%。

突出重点群体精准施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通过专项培训工程、就业创业指导、实名制管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7+N”系列招聘活动,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2018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9%,较年度目标任务高4个百分点。

大力实施就业扶贫。出台打赢人社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1+3”方案。广泛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政策、送服务”专项行动,打造“青海拉面”“枸杞采摘”等劳务品牌,鼓励劳务经纪人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全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88万人、技能培训7112人次、自主创业131人,超额完成年度扶贫目标任务。

同时,举办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大型就业招聘活动522场次,梯级推进创业型城市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建设,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亿元,直接扶持创业2035人,带动就业6210人。

社会保障情况

2018年,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深化社会保障改革制度,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建成全省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础信息库。全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87.7万人、42.27万人、68.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2%、100.6%、104.2%。

养老保险稳步推进。调整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由155元提高至175元),比国家标准高87元,位居全国前列。完成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十四连调”,人均增加206元,调整后青海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在西北乃至全国继续保持领先位次。

医疗保险政策制度更加完善。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制度,筹资标准由人均680元提高到776元(其中财政补贴由526元提高至566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177种病种实现按病种付费。在全省范围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委托商业保险公司一体经办,住院费用持卡实现省内外异地实时结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

统筹做好工伤保险工作。启动实施“同舟计划二期”和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到2020年全面实行工伤保险“六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第9次调整提高了工伤职工长期待遇。

扎实推进社保扶贫。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为11.78万重度和中轻度残疾贫困人口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893万元。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范围,大病医疗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90%,并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2018年,青海省还出台多项措施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制定出台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作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建立欠薪台账及“黑名单”、曝光典型案件等综合措施,累计清欠农民工工资2.9亿元,清欠率达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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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