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快坝上生态环境治理修复 到2022年完成造林绿化206万亩
为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加快推进坝上地区生态环境恢复,提高坝上地区生态承载力,近日,我省出台《关于加快坝上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实施退化草地治理60万亩以上,完成造林绿化206万亩,确保湿地面积不缩减。
目标:2022年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方案提出,到2022年,坝上地区实施退化草地治理60万亩以上,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 73%;完成造林绿化 20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8.2%;确保湿地面积不缩减,区域用水总量由 1.59亿立方米调减到1.11亿立方米,地下水开采量由1.44亿立方米调减到1亿立方米,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同时,加快以节水为导向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到2022年,实施农作物休耕 100万亩,化肥、农药用量保持负增长,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提高到41%。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20年,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左右。
任务:8项重点任务修复坝上生态
方案确定了坝上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的8项重点任务。
草原保护:
大力推进退耕还草
根据方案,我省将大力推进退耕还草,建设10个万亩以上草原生态保护示范区。开展草原公园建设,每县启动建设 1个示范型草原公园。创建国家示范牧场,选择8个有实力的牧场,集中建设万亩以上示范区。到2022年,奶牛存栏稳定在20万头左右,肉牛出栏稳定在30万头左右,肉羊出栏稳定在150万只左右,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75%。
造林绿化:
到2022年完成造林206万亩
重点建设塞北林场、千松坝林场、御道口林场等规模化林场。加大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资源保护力度,到2022年,规划完成造林206万亩。
湿地保护:
重点推进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
争取将坝上地区国家湿地公园列入国家保护工程范围,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湿地保护小区建设。重点推进2个湿地自然保护区、7个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建设。
选择面积较小、分布零散不适宜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的区域,优先建立17个湿地保护小区,对坝上湿地生态脆弱区和遗鸥等珍稀鸟类栖息地进行保护与恢复。
压减地下水开采:
加快制定张家口取水井关停方案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坝上禁止开采区和地下水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区),除法定情形外,一律不准新凿机井。将用水总量和地下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县(区)、分年度进行分解考核。到2022年,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
种植业结构调整:
到2022年退减水浇地40万亩
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压减水浇地蔬菜、马铃薯种植面积,改种莜麦、胡麻、杂豆等抗旱耐旱作物,不再抽取地下水灌溉,到 2022年,退减水浇地40万亩,其中蔬菜种植14万亩、马铃薯种植26万亩。
大力实施休耕轮作,选择生产条件差、种植效益低的旱地开展休耕,一个休耕周期为三年,休耕两年种植一年,休耕与种植交替进行,休耕期间种植箭筈豌豆等绿肥作物,通过压青实现养护地力、蓄水固土、保护生态。
逐步扩大“水改旱”(旱作雨养)规模,开展退水还旱、实行旱作雨养种植,到2022年,休耕规模达到100万亩。保留的水浇地,凡是采用畦灌和喷灌等粗放方式灌溉的,2022年底前全部改为高效节水滴灌、水肥一体化,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空心村”治理:
探索宅基地退出补偿方式
对坝上地区空置率50%以上的村庄开展“空心村”治理,原有宅基地复垦后实施还林还草。
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拆旧复垦出的土地,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统一流转后实行规模经营,建设生态园区。
引导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探索采用货币补偿、养老金补助、住房置换等多种宅基地退出补偿方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深度贫困村全面开展生活垃圾治理
在深度贫困村全面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建立适合坝上地区实际、方式多样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体系。
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坚持农村改厕与新型社区建设、易地搬迁相结合,推进农村厕所退街、进院、入室,城镇污水管网可延伸覆盖到的村庄选择使用水冲式厕所;高寒缺水地区选择粪尿分集或双坑交替式厕所,合理新建卫生公共厕所。
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周边的村庄和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
稳步推进农村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三区”同建,统筹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引导农民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大力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到2022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